印度对华升降机导轨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09-05

2025年8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T型电梯/升降机导轨和对重导轨(T-Shaped Elevator/LiftGuide Rails and Counterweight Guide Rail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24.11%-51.87%,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84313100、84313910、84313990以及73089090。以下产品不在本案建议征税范围内:


1.冷拔导轨:T65/A、T45/A和T50/A是冷拔导轨的常用名称(其中,术语末尾的/A’表示冷拔类型)。


2.大尺寸/宽度的实心导轨,即不同变体的T114/B、T127/B、T125/B和T140/B(末端的“/B”或“/BE”表示加工类型和质量)


3.焊接空心导轨。


4.作为完整升降机套件的一部分进口的T形升降机/升降机导轨和配重导轨。


5.T型升降机/升降机导轨的配件,如螺栓、鱼尾板和夹板。


2024年6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avera India RidingSystems Company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T型电梯/升降机导轨和对重导轨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附表:印度对华升降机导轨反倾销终裁建议征税表



序号


原产国/地区


出口国/地区


生产商英文名


生产商中文参考译名


反倾销税(CIF%)


1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Marazzi (Jiangsu) Elevator Guide Rail Co., Ltd.


马拉兹(江苏)电梯导轨有限公司


24.11%


2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Wuxi Koenig Elevator Accessories Co., Ltd.


无锡市科尼格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31.20%


3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Zhejiang Bonly Elevator Guide Rail Manufacture Co.,   Ltd.


浙江保利电梯导轨制造有限公司


32.26%


4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Non-Sampled Cooperative Producers, as per list   below*(未抽样合作生产商名单见下表)


——


26.10%


5


中国


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地区


Any producer other than S. No. 1 to 4


除序号1-4之外的任何生产商


51.87%


6


除中国之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中国


Any


任何生产商


51.87%


中国未抽样合作生产商名单*



序号


Non-Sampled Cooperative Producers


未抽样合作生产商中文参考译名


1


Tianjin Savera Elevator Riding Systems Co., Ltd.


天津塞维拉电梯轨道系统有限公司


2


Suzhou Savera Shangwu Elevator Riding System Co., Ltd.


苏州塞维拉上吴电梯轨道系统有限公司


3


Zhangjiagang Oscar & Jason Elevator Parts Co.,Ltd.


张家港奥斯卡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5/2658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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