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31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单相交流发电机(西班牙语:motores eléctricos de corriente alterna, asincrónicos, monofásicos,南共市税号为8501.40.19)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对不同的产品设定35.64-181.64美元/台的最低限价,对出口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出口价差额的反倾销税,详细税率如下: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公告原文链接如下:
https://www.boletinoficial.gob.ar/detalleAviso/primera/317676/20241204
信息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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