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建设 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10-22

来源:中国贸易新闻网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2024-10-22 15:01:06


以“高质量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二届公司法务年会日前在北京举办。年会就现代化企业的法治保障,企业风险新变化、新趋势、新应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经验交流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度探讨。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在致辞中表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步伐,筑牢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一是注重双向推动企业法治建设,既要自上而下做出推动部署,也要注重自下而上的创新发展,培育企业的内生需求。二是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注重推动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在湖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导江必新看来,中国式现代化要以现代法治作为保障。第一,必须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的意愿;第二,法律规范和制度运行的结果,必须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必须有利于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完成;第三,必须提高法律规范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第四,必须提高法律规范的针对性和系统性;第五,必须提高法律规范的及时性;第六,必须增强法律规范的协调性,避免法律规范内在矛盾和冲突;第七,必须尽可能降低法律规范实施的成本;第八,法律规范体系要能够自动实施,尽可能减少国家强制力的应用。


法治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孙志勇认为,企业作为现代经济体系的主体,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面临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新一轮技术革命、产业变革的背景下,企业高质量发展亟需三个方面的高质量法治护航:一是始终坚持依法治企,为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始终坚持系统推进,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三是要始终坚持提前布局,为“走出去”提供法治保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围绕市场监管领域的法治建设情况谈了自己的看法。她表示,一是完善宽进、严管准入制度,在全国人大法工委专业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完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等制度;二是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颁布实施近十年后,今年推动完成这部行政法规第一次修订;三是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并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四是推行服务型柔性执法模式,包括引导、教育、提示、告诫等非强制性行为,成为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的重要变革和有益补充。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谷岩表示,仲裁作为解决商事争议的重要手段,对营造法治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过去三十年,以贸仲为代表的中国仲裁机构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中国仲裁事业走上市场化健康发展的轨道,取得了显著成就。首先,案件管理主要指标屡创历史新高,涉案数量、涉案争议金额、当事人国别数均位居国际前列;第二,保持仲裁规则与国际最新仲裁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同步;第三,培育了一支高水平、国际化、专业化的仲裁员队伍;第四,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形成新格局。


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马屹表示,当前我国企业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遭遇市场准入等新类型、多维度的法律风险,所遇到的法律纠纷也呈现出国际性强、专业性高、纠纷内容复杂的特点。商事仲裁正在成为我国法律服务国际化发展的新切入点,相较于诉讼,仲裁的商事性、开放性、裁决的跨境执行性使其成为跨境商事纠纷解决的首选方式,国际仲裁的地位和作用在世界各国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发展国际仲裁事业,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国际仲裁中心,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已经成为我国涉外法治工作和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环节。


深圳国际仲裁院秘书长赵枫表示,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着调整市场战略、应对法律合规风险、处理商事纠纷和投资争议等一系列挑战。商事仲裁因其高效性、灵活性、跨境管辖和跨境执行力等特殊优势,成为许多中国企业解决商事争议的首选方式。


年会上,法治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联合发布了《中国企业海外权益保护蓝皮书(202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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