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继续对涉华热轧钢板征收反倾销税

2025-02-12

2025年2月10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PMK9号公告,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新加坡和乌克兰的热轧钢板(Hot Rolled Plate)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税率为10.47%、新加坡为12.50%、乌克兰为12.33%。涉案产品为宽度不低于600毫米、厚度超过10毫米以及宽度不低于600毫米、厚度介于4.75毫米~10毫米,未经涂镀,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的铁或非合金钢板材。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7208.51.00.00和7208.52.0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10年3月31日,印尼对原产于中国、新加坡和乌克兰的热轧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2年1月10日,印尼开始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税率为10.47%、新加坡为12.5%、乌克兰为12.33%。此后,印尼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6年4月15日和2019年8月15日,两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3年8月4日,印尼对中国、新加坡和乌克兰的热轧钢板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jdih.kemenkeu.go.id/dok/pmk-9-tahun-2025


https://jdih.kemenkeu.go.id/api/download/731732ba-59fd-4045-b2de-a4b8072c5d2a/2024pmkeuangan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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