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

2023-11-22

为加快推进国家《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信部联通装〔2023〕19号),工信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工通装函〔2023〕538号),现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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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的


工信部将根据依据此次征集结果,建立国家级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项目库,后续计划分类施策:对于技术就绪度较高(达到工程样机、小批量生产、推广应用阶段)的创新产品,优先推荐纳入到首台(套)保险补偿,加强供需对接、宣传推广;对于技术就绪度较低(处于方案设计、试验验证、初样样机等阶段)的创新产品,着力支持开展技术攻关、工程化研发、应用迭代,尽快突破关键技术、形成供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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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范围


(一)面向但不限于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钢铁、石化、纺织、医药等重点领域,聚焦制造过程、产品质量、设备运行、远程运维、安全环境等关键环节,征集一批市场需求迫切、技术水平先进、应用效果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


(二)创新产品包括产品研制全生命周期各阶段,产品技术就绪度等级不限,近三年开发完成的、目前正在开发的以及未来三年计划开发或建议开发的创新产品均属于征集范围。


(三)鼓励采用新原理、新材料、新工艺,融合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智能检测装备感知、分析、控制、决策能力,实现快速、高效、在线等检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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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要求


(一)智能检测装备制造企业、集成服务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用单位等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应用单位以需求为导向提出新产品开发建议和牵头联合申报。各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等信用记录。


(二)产品具有明确应用场景,可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或具有广阔市场前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三)申报内容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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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

申报主体参考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和《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附件1)编写申报材料,通过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平台http://www.equip-digital.cn)完成线上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线下提交

申报主体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扫描为PDF版,报送至各地经信部门。


(三)汇总上报

各地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和推荐,按优先顺序填写《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附件2),于12月15日前,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和《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PDF版和WORD版)报送我局汽车与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丁乐,联系电话:89185150,电子邮箱:nbszbc@163.com。


附件:1.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

2.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







来源:汽车与装备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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